惩治网络犯罪的刑法思路
眼下,“双层社会”观念较为流行,按照这一观念,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并存.虽然这一观念承认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的密切联系,但是仍会有意无意地将二者割裂开来,照此思路,惩治网络犯罪难免产生问题,即要么过于扩张刑法的打击范围,要么过于缩小刑法的适用空间.前者的典型例子是,一些司法机关将网络游戏装备视为“虚拟财产”,作为盗窃罪的行为对象,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后者的典型是,否定某些特定信息网络空间具有“公共场所”属性,因而反对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四项的“公共场所”扩张解释为包括网络信息公共空间.个人认为,惩治网络犯罪的基本思路应当是一体化地看待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两者的区别应以世界一体化认知为前提.
网络犯罪
D924.11;TP393.08;D669.5
2020-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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