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级人民检察院:
经2020年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将张凯闵等5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等三件指导性案例(检例第67-69号)作为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28日
张凯闵等5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
(检例第67号)
[关键词]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境外证据审查电子数据引导取证
[要旨]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涉及大量的境外证据和庞杂的电子数据.对境外获取的证据应着重审查合法性,对电子数据应着重审查客观性.主要成员固定,其他人员有一定流动性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可认定为犯罪集团.
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
D926.3;D262.6;D630.9
2020-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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