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政法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2020年2月2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疫情防控、依法保障、政法机关
D252;R184;G80-05
2020-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