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及启示
巴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行使,与我国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有不少相通甚至异曲同工的内容,其中一些成熟的具体措施和做法,对于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相关制度具有宝贵的参考借鉴意义.
一、巴西检察制度概况
巴西是联邦共和制国家,法律隶属大陆法系,分为联邦法和地方法.巴西检察机关(葡文直译为公共事务部)分为联邦检察院和州检察院.州检察院下不设市、县检察院.检察机关在巴西享有较高地位,检察权被称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外的第四种权力,这一定位在以西方政治法律体系为基础的国家很少见.根据巴西联邦宪法第127条规定,检察机关是“永久性机构,在维护法律秩序、民主体制以及社会和个人不可或缺利益的国家司法功能中起核心作用”.具体职能包括刑事起诉、反贪腐调查、监督政府履职和以民事起诉方式保护公共利益等.检察机关在财政和行政上独立,有权独立设置新职位,自行编写预算.
公益诉讼、检察制度
D926.3;D616;K242
2020-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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