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的实践与审视
“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运行初期面临诸多质疑.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该办案模式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检察官审前主导能力显著增强,逮捕质量明显提高,办案效率整体提升,但起诉质量基本持平、诉讼监督强度有所弱化.对此,应进一步厘清捕诉审查标准,破解检察官角色超载错位问题,健全并发挥值班律师制度效能,加快办案辅助系统智能化进程.
“捕诉一体”、审前主导、办案质效、机制完善
DF83(司法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GJ2019B06
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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