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擅用母公司注册商标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
案情简介
凌某系江苏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以下简称“江苏比利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4年8月间,凌某在未经授权情况下,私自以江苏比利公司名义,向他人订购印有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系江苏比利公司的母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比利公司”)“律动源”注册商标的包装袋10068条,并指示公司员工使用该种包装袋灌装江苏比利公司自行生产的猪饲料,对外销售106吨.
子公司、母公司、适用法律、注册商标、公司注册
F276.7;D923.43;F832.33
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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