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的理论探索——2019年检察理论研究综述
2019年,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对内设机构和检察业务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形成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基本格局,为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好地以检察职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进行了一系列机制创新和实践创新,也对检察理论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课题.“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重塑了检察工作的新格局,实现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良好开局.实践出题,理论解题,再由实践来验证.2019年度检察理论研究围绕“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工作的履职目标及时“解新题”“答难题”,形成了一批能够协助领导决策、推动改革创新、达成解决方案的理论成果.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不断加强,以往检察理论研究“问题意识不强”“实践面向不够”“检察人员发文不多”的弱项和短板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观.
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监督体系、检察理论、监督能力、理论探索、究综述
D926.3;D616;C939
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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