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再审视
毒品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且罪犯回归社会难度较大.其中,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已成为重灾区.当前,我国对罪错少年的处理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努力使他们脱离犯罪人的标签,回归社会.对于涉毒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也应秉承这一基本原则,教育、感化和挽救缺一不可.在制定具体的观护帮教制度时,应结合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案件特点,制定具体化的措施.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再审视
D925.2;K26;I207.41
202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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