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缓起诉制度与大陆不起诉制度之比较
健全完善不起诉制度、发挥不起诉的积极功效,是新时代大陆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缓起诉制度在起诉与不起诉之间形成必要缓冲,无论是对政府,对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还是对社会层面,都有积极功效.大陆检察机关在借鉴台湾地区缓起诉制度时,仍然需要考量平等原则适用、检察官自由裁量以及缓起诉处分考察等因素,且需权衡制度试点运行的风险,在契合大陆司法的具体现实情形下进行调整配置.
缓起诉、不起诉、社会服务
DF83(司法制度)
202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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