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诉一体”运行机制的三维思考
在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检察职能深刻调整的背景下,“捕诉一体”运行机制改革成为推动检察职能优化配置,强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一、“捕诉一体”运行机制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审查逮捕权和审查起诉权在检察机关内部由一个部门行使还是多个部门行使,并不影响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履职,主要是由司法实践的需要来决定.进入新时代,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大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改变捕诉分离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按照案件类型重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实行“捕诉一体”,是适应检察权结构调整,强化检察一体化和专业化的需要.
三维思考、运行机制
G642;G715;F279.23
202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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