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中调查核实权的行使及证据运用
调查核实权是民事检察监督的重要措施.调查的本质是收集证据,核实的目的是核实收集到的证据.收集证据和核实证据是前后相继、不可分割的不同阶段.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程序中收集的证据,需要经过审查核实,确认其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对于调查核实权的内容,应注意民事检察调查权和民事审判调查权的区分,确定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的内容是针对民事审判违法情形,而非民事争议事实.在此基础上,应明确调查所得证据本质上属于监督证据,并在实践中做好诉讼证据的监督化和监督证据的诉讼化转换工作.
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证据属性、证据运用
DF83(司法制度)
202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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