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虚假诉讼的概念内涵亟待厘清——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为指引
由于民事虚假诉讼的概念和内涵不够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对它的识别和认定存在一定分歧.以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为指引,应当对民事虚假诉讼的识别形成以下共识:虚假诉讼包括双方串通和单方虚构,且虚假诉讼不限于“无中生有型”行为;虚假诉讼包括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法院执行行为,且虚假诉讼均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监督.
民事虚假诉讼、虚假诉讼罪、检察监督、指导性案例
DF83(司法制度)
202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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