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检察院派出院的职权界定
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省级人民检察院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同意,并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辖区内特定区域设立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省级检察院、职权界定
D926.32;D631.13;F239
202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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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检察院、职权界定
D926.32;D631.13;F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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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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