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员额制度良性运行对策研究
检察官员额制度作为按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检察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制度,是实行司法责任制的基石.当前,虽然司法责任制各项配套制度正在不断建立和完善,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司法办案模式初步确立,但是检察官员额制度运行中人员队伍结构、体制机制等方面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目标还存在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队伍整体建设和“四大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因此,需要从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强监督制约、优化绩效考核等方面对现有制度进一步予以完善.
检察官员额制、权责一致监督制约、绩效激励
DF83(司法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GJ2018D12
202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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