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型”案件管理发展理念的基层探索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发展已有十余年的历史,案件管理工作如何定位取决于工作理念问题.理念一新天地宽,理念决定着工作思路及发展方向.从最初的服务保障到“监督、管理、服务、参谋”的定位,再到现在的“落实检察长和检委会宏观业务领导与管理的枢纽机构”,都反映了案件管理工作理念上的不断调整变化.近年来,随着认识不断深入,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逐步探索出科学案管、实力案管、智慧案管(以下简称“‘三型’案管”)的案件管理发展理念.
基层探索、发展理念、案件管理、管理发展
D61;D926.3;F272
2019-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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