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参与人所获利息、分红相关问题辨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集资参与人所获超本金利息、分红的追缴是一大难题,集资参与人资金返还比例的高低,直接影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有效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集资参与人不是被害人,其所获的利息和分红属于非法收益,对于超本金的利息、分红应当予以追缴,案件所涉的借贷合同应根据是否涉及第三人责任,以无效为原则、有效为例外进行认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参与人、利息分红之追缴
DF623(刑法)
201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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