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职权的具体规定
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体职权的规定是其重要内容.将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与1983年第一次修正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五条进行对照可以发现,1983年第一次修正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检察机关的职权主要集中在刑事诉讼领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进步,权力机关通过修改立法的方式不断赋予检察机关新的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领域逐步实现了从刑事领域向民事、行政领域的拓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权范围和运行方式也作出了重大调整.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顺应改革潮流,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对检察机关的职权进行必要调整,有效促进了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与三大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协调、统一.
检察职权、具体规定
D926.3;F832.4;K265
2019-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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