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证据审查融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考量
技术性证据审查从其前身文证审查算起,已经历三十余年的发展时间.198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细则(试行)》首次提出文证审查.2005年,为适应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其第四条规定,各级检察机关检察技术部门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着眼于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加大对批捕、公诉工作中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力度,积极开展文证审查工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技术保障.自此进入“技术性证据审查”与“文证审查”二词并用时期.
辅助办案系统、证据审查、技术性证据、智能辅助
D919.4;TP311;TP242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GJ2018B09
2019-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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