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监督案件化思考
目前,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的理念还存在认识偏差,监督办案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办案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机制还不适应现实要求.为加快推进刑事诉讼监督案件化体系建设,需要在工作及制度设计的理念上适应新形势,符合新要求.逐步构建以事立案的案件办理启动机制,监督案件证据标准数据化、模型化机制,监督办案的调查核实工作机制.并确立以普通程序为主、简易程序为辅的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基本格局.注重完善监督案件的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以及统一业务系统软件程序.
刑事诉讼、监督事项、案件化、完善
DF83(司法制度)
2019-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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