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结合”提高案件质量评查实效
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案件管理职能,深入有效推进案件质量评查,需要把握“五个结合”,创新案件质量评查理念,着重解决谁来评查、评查什么、什么标准、什么方法和什么实效等一系列关键问题,从而形成比较稳定、健全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
一、案中监控和案后评查相结合,科学界定案件质量评查范围
案件质量评查首先面临的问题是评查什么,对哪些案件进行评查.笔者认为,质量评查的范围仅限于已办案件,对在办案件不能开展评查,但是可以进行动态监控.第一,从评查的本质含义看,评查是评价与检查的合意,检查是开展方式,评价是对结果评判,如果案件还处在办理之中,就不具备质量评查条件,案件没有最终结论就无从进行完整评价.
案件质量评查、五个结合
D926.3;G641;A849
2018-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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