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行贿犯罪立法之比较
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堪称世界上最严厉的反腐败法律之一,其对行贿犯罪采用概括性立法模式,设置了严密的法网和健全的法律后果体系.我国行贿犯罪立法过于分散,犯罪构成设置不够科学,法律后果设计不够全面.鉴于此,可以借鉴英国立法,立足我国国情,简化罪名体系,将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和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合并到行贿罪中;修订犯罪构成,修改行贿方式和贿赂范围;完备法律后果,取消行贿犯罪的特别自首制度,增设对关联人行贿犯罪的商业组织的处罚.
行贿犯罪、比较研究、立法完善
D92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BFX075
2018-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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