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公益"核心 固定补强证据——浙江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办案纪实
2017年1月,浙江省开化县检察院在走访县环保局时,了解到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力杰公司")于2005年至2006年间在开化县华埠镇新安村小龙坞山坳填埋了上百吨的工业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经环保局责令,2016年12月瑞力杰公司委托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处理该工业固废,处置完毕后瑞力杰公司不愿承担近500万元的处置费用.经初步检测,处置后的小龙坞山坳土壤仍被污染.
民事公益诉讼、补强证据、浙江省、诉讼案
D925.1;X928.7;F204
2018-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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