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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罪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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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中,行为人除了单纯的生产、销售行为之外,往往还有假冒注册商标、虚假宣传等行为,对此需要从牵连犯的角度予以分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四个主要罪名之间存在法条竞合问题,单一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同时还会触犯非法经营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罪名.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个案在并列的意义上符合法定的数个犯罪构成时,应依法予以数罪并罚.

牵连犯、竞合犯、择重处罚、双重处罚、数罪并罚

DF623(刑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

2018-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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