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事项案件化研究
检察监督从办事到办案的转变,实质是强化监督中的法律属性,为此可以对照一些现有的检察办案工作模式来搭建监督事项案件化的模型.为实现监督事项案件化,应把具有重大监督线索作为纳入监督案件的范围,通过对线索的初查来判断是否需要启动监督案件的办案流程,设计更为完善的调查发现和固定证据材料的程序,明确事实确认和监督裁量的证明标准和法律依据,设置跟踪督促流程确保监督意见落实到位,设置复查、复议、复核程序对错误监督予以救济,完善监督权力清单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实现监督案件权责的统一.
检察监督、法律监督、办事模式、案件化
DF83(司法制度)
2018-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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