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化
优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需要准确把控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理论制高点和制度话语权.明确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就是公诉人,与刑事诉讼中的公诉人本质上并无二致.同时,需要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注入刚性元素,优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环境,按照“多方协力、有机联系”的原则,构建提起公益诉讼的外部衔接机制和内部衔接机制,建构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公益诉讼之间的合力公诉机制,稳步扩大检察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改变“先行后民”为“先民后行”的诉讼模式,独立建设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部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国家权力结构的不断优化.目前,立法的条件基本成熟,亟待制定一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律定位、制度优化、功能认识
DF83(司法制度)
2018-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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