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业绩为核心的检察官考核体系之要素
现代法治治理中,司法人员已经形成独立的职业化群体和层级,司法职业化管理的功能与效用日益突出,以职业化的视角研究司法职业群体,成为提高法治治理效能的重要方向.立足司法本职属性,需要从职业群体的不同领域探索建立新的管理体制.虽然部分地区检察机关对检察官考核进行了量化考核和绩效考核试点,但整体上仍是行政色彩重于职业特色、理想成分大于可操作性.
检察官考核、考核体系
D926.3;F224.0;F425.15
2018-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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