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隐蔽作证制度尚需完善
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是诉讼参与人之一,鉴定人出庭作证有助于弥补法官相关专业知识的缺乏,发现案件真实.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了鉴定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并明确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然而司法实践中,鉴定人不愿出庭、不敢出庭等现象依然存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权利保障不到位.
鉴定人、隐蔽作证、作证制度
D925.2;R19-0;B822.9
2018-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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