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APP里个人信息的性质认定——兼及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的界分
21世纪的信息时代与20世纪面临的问题其实一样,仍是贫困化的问题.不过,20世纪贫困化的根源在于财富的分配机制,21世纪贫困化的根源则在于信息的分配机制.在一个日益多元、纷繁复杂的时代,信息分配的机制和方式也是形形色色,有合法的机制自然就有不合法的形式如影随形,进而形成当代刑事法治必须直面的重大问题,即信息共享与信息保护的平衡.而随着APP的迅猛发展,尤其是“录取通知书”案件①等的频频发生,APP里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和窃取此类信息的行为性质认定,也就成为这一宏阔主题下亟须认真解决的一个问题.而要科学解决这一问题,笔者以为,关键还在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窃取APP里的个人信息的行为本质等问题的本源梳理.
个人信息、个人隐私、性质认定
D923;G203;TP393.08
2018-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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