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秒杀软件牟利行为如何定性
案情简介
2014年,任某通过自己建立的针对小米官网手机进行秒杀的QQ群结识张某,后二人商量由张某开发一款“黑米”软件用于抢购小米官网手机,进而推广牟利,并约定非法获利由两人五五分成.因使用效果不佳,任某、张某在网上找到陈某帮其制作“黑米”抢购软件的官方网站,用于出售该软件,并由陈某作为该抢购软件的销售代理之一.之后,任某、张某又陆续开发了黑米华为、黑米魅族抢购软件,并在2015年开发了专门针对天猫网站的黑米天猫(淘宝)抢购软件,在其官方网站上大量销售.经查,任某、张某通过出售黑米天猫(淘宝)抢购软件赚取买家抢购成功商品部分差价的方式非法获利110708元;陈某通过建立“黑米”系列抢购软件销售网站、网站维护、广告服务代理销售该抢购软件,共非法获利6500余元.
2018-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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