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评价机制的意见(试行)》的理解与适用
为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政策和核心要求,客观反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量和效果,引导和促进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科学、全面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起草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评价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审议,并报院领导批准后,《意见》已于2017年11月8日印发全国检察机关试行.为便于正确理解和适用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评价机制、理解与适用、检察工作
D917;F812.42;G323.561
2018-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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