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模式建构
当前,理论上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研究尚处于起始阶段,监督的原则、规律和方式等研究仍不够充分,导致实践中出现监督配合界限不清、监督不到位、监督效果不理想等诸多问题.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范围,当前侧重于刑事侦查的过程,对刑事案件来源及立案过程、证据的动态审查、逮捕外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的运用等监督较为薄弱.在监督方式上,以书面式审查为主,亲历性审查不足,应该坚持差异化原则,以效果为导向坚持多措并举.
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监督范围、监督方式
DF83(司法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重点调研课题
2018-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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