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初衷在于提升司法效率,然而,这个脱胎于“诉辩交易”的诉讼制度,如何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实现这个目的值得研究.为了提高效率,势必需要牺牲诸多“严格证明”的证据规则,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传统审判程序与诉讼构造.台湾地区从2004年正式立法施行相似制度(认罪协商制度),至今已有十余年的实务经验,但制度运行状况并未达到设计之初的预期,台湾地方法院近年来的协商程序适用率平均不足2%.分析个中缘由,或许将为大陆的改革试点提供有益的启示.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比较与借鉴
D925.2;F810.422;F014.4
2018-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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