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语音鉴定意见的审查
移动互联网的兴起以及微信的广泛应用使部分案件中微信语音聊天记录内容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随着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能否对微信相关证据进行有效审查认定成为诉讼成功与否的关键.基于此,审查微信语音鉴定意见这一证据形式,应从审查其证据能力及证明力两方面进行.在证据能力的审查方面,应综合考虑鉴定主体的鉴定资格、鉴定方法与设备、鉴定文书的形式以及材料提取过程等因素;在证明力的审查方面,应综合考虑鉴定对象的关联性、相关证据之间的一致性等因素.
微信语音、司法鉴定、证据审查
DF83(司法制度)
2018-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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