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新模式
宜城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版图呈“三山两水五分田”格局,自然资源丰富,但同时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超标排放废水等犯罪案件频发,笔者拟结合该地实际,总结宜城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的处置经验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特点
一是犯罪主体身份属性较为集中,多为宜城市当地农民.2014年至2017年,在该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中,34人为农民,占总人数的79%.其中非法占用林地、滥伐盗伐案件的2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以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为农民.
新模式、生态环境、环境检察
G641;F323.22;X171.1
2018-01-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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