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洗钱罪上游犯罪扩容的立法建议
从严厉惩治洗钱犯罪的现实需要看,我国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仍有进一步扩容的必要性,但将其扩充至一切犯罪的主张并不可取.同时,为了追求科学立法,保证精准司法,应将不产生经济收益或者利益的犯罪排除在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之外.因此,对我国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的划定,需要同步进行增量与减量两个方面的完善,借鉴刑法中注意规定和法律拟制的立法技术,进而实现科学立法视域下我国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的动态平衡.
洗钱罪、上游犯罪、扩容、立法建议
DF623(刑法)
2018-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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