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特殊检察职能 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上海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自创立以来,注重与政府职能部门、共青团组织及专业社会组织配合协作,共同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构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各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依托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的社工体系,探索社会观护工作,借助专业社会组织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诉讼期间的教育矫治工作.至2016年,上海市已建立了由观护站、观护点和特殊观护基地组成的社会观护体系,覆盖全市各区县和街镇,实现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正的社会化.观护体系运转过程中,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数据反馈、信息沟通等工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通过个案委托、项目合作,明确合作形式.
社会支持体系、检察职能
D926.3;C913.6;G647.38
2017-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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