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疑难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一种“帮助行为正犯化”的立法现象而不仅是量刑规则.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者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者有通谋时,仍应按相应共犯论处;在“单方明知”或“双方明知”的情形下,对帮助者均应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处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明知”的含义除包含“确实知道”外,对于“应当知道”应以“大于半数规则”作为限制标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助行为正犯化、通谋、明知
DF626(刑法)
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课题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法律规制项目CLS2016ZDWT48
2018-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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