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方面做好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的审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对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作出规定,一方面强化了证人、鉴定人的出庭作证义务,另一方面强化了对证人、鉴定人出庭的保护.这对于促进证人、鉴定人依法履行作证义务,落实证据裁判和直接言词原则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司法实践,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在对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判断时,应重点围绕庭审风险性、形式合法性、内容客观性三个方面进行.
鉴定意见、证人证言、审查工作
D925.2;G306.3;R-052
2017-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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