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职业精神之养成与监督机制构建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①为检察机关建构法治工作队伍指明了方向.曹建明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既是法律监督机关,又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国家整个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中,检察机关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②因此,近年来检察机关不论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还是“两提升五过硬”(即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亲和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法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建设,抑或是“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都将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作为最终落脚点.在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何从职业精神与监督机制两个方面确保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职业精神、机制构建、监督机制
G710;G251.6;D922.1
2017-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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