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非法证据新规定的理解和执行
2017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三部”)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两高三部根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有关要求①,在总结冤假错案教训的基础上,就排除非法证据问题发布的又一个重要文件.此前,两高三部曾于2010年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规定了排除非法证据制度,两高随后对刑诉法规定的制度作出了司法解释.两高三部的新规定与此前的有关规定既一脉相承,又有发展和完善.
排除非法证据、新规定
F832.33;TB23;D26
2017-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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