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检察官的作用
检察官主导认罪协商案件是现代刑事司法的发展趋势.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规定来看,检察官在认罪认罚案件的程序分流、审前程序和认罪协商过程中均应发挥主导作用.相关试点实践表明,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有待进一步深化,审前程序中法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检察机关转变观念、完善制度、改进方法、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主导作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案件、检察官
DF83(司法制度)
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项目CLS2016B05
2017-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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