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要义积极作为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2016年9月以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浙江省院指导杭州市两级院扎实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在最高检正确指导和浙江省三级院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试点思路清晰.确立“重点培育,四枝先秀;全面推进,百花齐放”的试点方针,以杭州市西湖、萧山、余杭、富阳四个县区院为重点,同步推进杭州市其余十个地区试点.二是试点举措扎实.各试点院联合有关部门会签文件10余份,促进试点规范开展.三是制度适用率较高.截至4月底,杭州办理的4871件公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877件.四是社会效应初显.结合试点做好法治宣传,深化了社会大众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认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作为、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D925.2;C95;G275
2017-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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