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实证研究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环节,既契合宪法对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定位,同时对检察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吉林省检察机关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践中强化诉前引导、加强诉讼监督、优化职能配置,同时完善诉审关系,形成了良性互动的诉辩关系格局.在改革探索中,应进一步建构新型诉辩机制,提升公诉人业务素质.
以审判为中心、监督、诉讼制度、实证研究
DF83(司法制度)
2017-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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