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公信力与亲和力辩证统一
现代意义上的司法既需要保持司法权威,推动社会公众相信司法、支持司法、尊重司法,同时也需要主动满足社会需求,以尽可能高的社会接受度来实现其社会使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有效发挥,既需要社会对检察机关权威性产生普遍认同,也需要检察机关对社会公平正义需求予以高度满足,这就决定了检察机关在提高公信力的同时必须提升检察机关的亲和力,以公信力与亲和力的有效融合,共同推动检察工作实践的改革创新,从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成熟定型.
检察机关、公信力、亲和力、辩证统一
D926.3;D630.1;G206
2017-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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