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刑法含义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刑法含义

引用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人罪.这一规定给虚假诉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平息了该行为罪与非罪的纷争.但是,该规定过于抽象概括,没有对具体的虚假诉讼行为予以类型化和特定化.如何准确理解虚假诉讼罪的实行行为,明确定罪范围,为虚假诉讼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提供参考,成为司法实践中不能回避的问题.

民事诉讼

D925.1;F830.91;R19

2017-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9-8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民检察

1004-4043

11-1451/D

2017,(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