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刑法含义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人罪.这一规定给虚假诉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平息了该行为罪与非罪的纷争.但是,该规定过于抽象概括,没有对具体的虚假诉讼行为予以类型化和特定化.如何准确理解虚假诉讼罪的实行行为,明确定罪范围,为虚假诉讼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提供参考,成为司法实践中不能回避的问题.
民事诉讼
D925.1;F830.91;R19
2017-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