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立体、多元、动态的绩效考核机制
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是实现司法规律理性回归的重要内容之一.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改革,至少要考虑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司法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降低数字化指标在司法绩效考评中的作用.二是调整、完善目前的数字化指标体系,0使其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应当注意不同的诉讼阶段、不同的诉讼主体在案件认识上的正常区别.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我国检察机关的绩效考核是检察机关在实践中逐渐建立起来的制度,目前仍然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应当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绩效考核机制
F272.92;F832.33;R197.1
2017-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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