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制度应厘清五个问题
2016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尊重司法规律,体现司法职业特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责任和过错相结合,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规范法官、检察官惩戒的范围、组织机构、工作程序、权利保障等,发挥惩戒委员会在审查认定方面的作用.虽然中央就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建立作了顶层设计,提出了框架性意见,许多地方也进行了大胆探索与实践,为各地建立健全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制度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实践范式,但是仍然有必要进一步厘清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性质定位、功能取向、设立模式、组织构建、正当程序安排等一系列关键问题,以便为建立健全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制度提供更坚实的理论支撑.
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会制度、五个问题
D922.1;G254.36;F276
2017-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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