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检察官办案监督机制及其启示
日本检察官办案内部监督机制以追求有罪判决率为目标,利用严格的起诉标准、内部层级控制等手段督促检察官严格起诉标准以实现精密司法;外部监督机制则是以打破精密司法带来的程序官僚化、封闭性为价值目标,通过增强程序的公开性、民主性,打破起诉垄断,防止检察官滥用公诉裁量权.日本经验有可借鉴之处.我国在完善检察官办案监督机制的过程中,应坚持严格的起诉标准,完善检察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内部监督;推动司法公开,加强司法民主,完善检察官办案的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多元化的检察官办案监督制度体系,着重完善检察官管理制度.
精密司法、起诉垄断、办案监督机制、评鉴
DF83(司法制度)
2016-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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