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之思维比较与制度借鉴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比较海峡两岸相应规定,均凸显检察官的主体地位,皆蕴含着有限放权与相对独立的二元思维.综观两岸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运作,台湾地区的实际操作较为顺畅,而大陆地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应合理借鉴台湾地区经验,融合有限放权与相对独立思维,进一步完善检察办案方式,梳理责任主体层级.
有限放权、相对独立、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DF83(司法制度)
2016-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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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放权、相对独立、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DF83(司法制度)
2016-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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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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