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追偿启动机制的建构
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迅猛发展,要求行政追偿制度的发展速度与之匹配,但由于立法的缺陷和粗疏,导致行政追偿制度的价值远未实现.由于行政追偿主体立法设计的内部性,行政追偿权难以启动,而激活行政追偿制度的第一步恰恰又是行政追偿权的依法行使.应延伸法院的审判职能,在行政赔偿诉讼中植入司法建议书制度;落实检察院的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将行政机关怠于行使行政追偿权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追偿、司法建议书、行政公益诉讼
DF74(诉讼法)
2016-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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